关于开展校第九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暨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委员会文件
[2015]13号
关于开展校第九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暨学院“三育人” 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教工党支部:
为落实校师发[2015]18号《关于开展第九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学院党委经研究决定,开展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和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参见校师发[2015]18号文件)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教代会执委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学院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
2、各教工党支部成立由支部书记、课程组负责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的推荐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支部的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在学校、学院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
2、以教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每个支部限推荐1名人选。前两届获评“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一般不再参评。
3、学院共推荐人选5名,从中遴选出1名人选参加学校评选。未获学校表彰的支部推荐人选作为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由学院党委予以表彰。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教工党支部推荐和材料报送:5月15日—5月25日,各教工党支部组织所在支部、课程组全体在职教职工学习《安徽师范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条例》,根据要求和对照评选条件,在本支部推荐出1名“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并于5月25日前将“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的推荐表(《校“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院党委办公室(所需表格请参见校师发[2015]18号文件的附件)。
2、学院党委组织推荐:5月26日---5月28日,学院党委根据各支部上报的材料组织推荐工作。召开评审工作组会议,讨论、确定1名候选人,并在学院网页的公告栏公示5天,6月5日前上报。
3、表彰奖励:6月中下旬,学院党委对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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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政治学院党委
发文日期:201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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