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校研字〔2024〕10号)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4〕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包括:
组 长:姚宏志 严宏
副组长:刘玉艳 汪盛玉
成员:王习胜 张正光 章征科 李祥兴 余在海 王艳 陶永华 赵冰 张涛 余亚斐 宣庆坤 郭理 崔明海 单传友 孙亮 学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
(一)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已经取得我校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我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原则上由我校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审。
(四)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有抄袭剽窃、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因出国留学、疾病、创业、参军入伍等原因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
二、评审原则
(一)平等原则,各位评审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民主平等地发表评审意见,在尊重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集体推荐意见;
(二)回避原则,如遇评审成员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回避;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对象为自己所指导的研究生时,应主动回避;
(三)公正原则,不得利用评审成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四)保密原则,不得擅自披露评审材料、过程、结果及其他评审成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如发现评审成员违背以上原则或其他评审纪律的,取消其委员资格;受此影响的获奖名单需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重新组织复议。
三、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位课程成绩符合学位授予标准(按照2023-2024学年度成绩计算);
6.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学术学位研究生应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应用成果;
7.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突出,能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破格申请条件: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至4款且在道德风尚、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省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以第一作者在国际或国内顶级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发明创造取得重大成果,得到学界或业界公认。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学科竞赛,获得最高奖的排名前三位获奖人,次高奖的排名前两位获奖人。
破格申请条件须经校内外专家组鉴定和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组审定。
(三)优先推荐条件:
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下,应优先推荐以下申请者:
1.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科技、文体、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获得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3.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授权发明专利或重要实用新型专利的持有者。
(四)关于科研成果的认定:学术学位研究生应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应用成果。
1.参评的科研成果时间认定,为进入我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之日起,至当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受理之日止(即2024年8月31日);
2.每项科研成果在评选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
3.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安徽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且已正式发表或结项;参评论文期刊须为中国知网收录期刊,且在学院评审前查验纸质刊物原件;
4.参评的学术论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5.申请者最多填报3篇代表性学术论文,多填不计分;
6.期刊论文不少于3000字,报纸(除《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安徽日报(理论版)》之外)论文不少于1500字,会议综述、人物传记以及新闻报道等不予参评。
四、分值计算
1.参评论文均按发表期刊的类别折算成分值,具体类别划分及分值标准见附件1;
2.若参评论文符合多个类别,按最高分值计算;
3.参评论文有两个及以上作者的,第一作者分值按总分值70%计算,其他作者不计分值;本人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参评论文分值按全值计算;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科研成果外,还须计算专业实践成果分值,具体级别划分及分值标准见附件2。
五、其他
本评审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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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1:参评论文类别及分值表
类别 | 论文发表期刊 | 分值 |
A类 | A类顶级期刊(含A1、A2、A3、A4、A5),详见《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校科字〔2023〕1号) | 400 |
B类 | B类权威期刊(含B1、B2),详见《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校科字〔2023〕1号) | 200 |
C1类 | C1类导向期刊,详见《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校科字〔2023〕1号) | 80 |
C2类 | C2类导向期刊,详见《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校科字〔2023〕1号) | 50 |
D1类 | D1类梯队期刊,详见《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校科字〔2023〕1号) | 30 |
D2类 | D2类梯队期刊,详见《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校科字〔2023〕1号) | 20 |
E1类 | 其他本科高校学报类期刊、省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学报、其他省级报纸理论文章(不少于1500字)、其他综合性或专业性学术期刊 | 15 |
E2类 | 地市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学报、职业学院学报、专科学校学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等 | 10 |
附件2:专业实践获奖级别及分值(仅限专业学位)
级别 | 获奖项目 | 分值 |
最高奖 | 次高奖 | 其他奖 |
国家级 | 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等 | 40 | 20 | 10 |
省级 | “华文杯”全国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教学技能大赛等 | 20 | 10 | / |
校级 | 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安徽师范大学“行知杯”金牌师范生素养展评等 | 10 | 5 | / |